标题: 《石点头》:醒世第二奇书 [打印本页]

作者: dragonkym    时间: 2019-3-1 00:09
标题: 《石点头》:醒世第二奇书
   “《石点头》者,生公在虎丘说法故事也。小说家推因及果,劝人作善,开清静方便法门,能使顽夫俗子,积迷顿悟,此与高僧悟石何异?”

                               —— 明朝  冯梦龙
    《石点头》,又名《醒世第二奇书》。明代拟话本集。题“天然痴叟着”。虽抨击了社会的黑暗,抨击了淫僧、恶棍。但此书写狎妓,又写男风盛行,一直被列为禁毁小说。
    《石点头》的体制与《拍案惊奇》相近,充分利用入话及篇中穿插的说话人道白,宣传做人的道理,为主题服务,但劝惩越多,反而越见得当时世风之开放与灵活。明末随海禁渐开,工商业发达,人性解放的呼声日渐高涨,此书中也有明显流露。
    全书每卷即一篇小说,单独成立,互不干联。
    书中有几篇“同性恋”题材不但不持批评态度,反而以歌颂男女间纯真爱情的态度处之,社会效果不仅大乖封建伦理,连人之常情也冲突了。书中从合理性角度对“同性恋”作了介绍,倒有民俗学价值,摘录如下:“那男色一道,从来原有。这事读书人的总题叫做翰林风月,若各处乡语,又是不同:北边人叫炒菇菇,南方人叫打蓬蓬,徽州人叫塌豆腐,江西人叫铸火盆,宁波人叫善善,龙游人叫弄苦葱,慈溪人叫戏虾蟆,苏州人叫竭先生,大明律上唤作‘以阳物插入他人粪门淫戏’。语虽不同,光景则一。至若福建有几处,民家孩子若生得清秀,十二、三上,便有人下聘;漳州词讼,十件事倒有九件是为鸡奸事。”这段话对当时各地对龙阳的说教,也反映了当时男风盛行之社会状况,然而却大违其编书初衷,所以,清朝道光十八年(1838年)以来,一直被列为禁毁小说。
    其实如果从文学的角度来看,其思想性正说明了明清之际社会思潮的变迁。也让我们了解到所谓的“封建社会”并非等同于“落后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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