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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 本人未签字 男子“欠”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千万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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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8 08: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个起诉状对项招辉本人来说,可以说是突如其来。因为他说自己根本就没有向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借过数额这么巨大的贷款。不过,根据起诉材料,他发现这笔贷款是在2015年5月6日,由南昌索克斯信息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南昌分行签订的,其中有一份《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签署的是项招辉的名字并按有指纹,由此,他必须承担连带的还款责任。但是,对于这个签名,项招辉矢口否认,他说这个字根本不是他签的,指纹也不是他的指纹,这是有人冒名利用了他的相关信息。项招辉:就不是我的,当时我就说跟银行去协商,银行贷款的时候一定要有面签照片嘛,签字一定要照片。(你看到了吗?)看到了。(你看到的是什么情况?)他就是一个人低着头,签了一个字,但是那个人跟我就完全相差好大,因为我蛮瘦,那个人好胖。华夏银行南昌分行相关负责人:我们已经报了警,经侦已经在查了。(银行内部有没有自查?)我们银行内部肯定有自查,而且我们也正在着手处理相关人员,首先这个字不是本人签的,银行的员工至少没有认出来这不是本人,这方面,银行员工他的尽职是不到位的,该你签的字,让他签了,员工没有识别出本人,这肯定是工作上是有失误的,这个事情我们肯定是要给一个处分的,但是具体这个员工是主观的也好,还是客观的也好,现在没有办法辨别,只有通过经侦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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