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18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转帖] 男子遭抢打伤劫匪被判缓刑 赔偿对方7万元

[复制链接]
hunterlan 该用户已被删除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7-16 15: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南都讯 记者张鹏 东莞横沥镇的这个抢匪有些窝囊,半夜拦路想抢部手机,孰料对方太强,不但没得手,反而被打成二级轻伤。愤怒的抢匪来到了派出所,控诉被抢劫的人下手太狠。近日,被抢手机的男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抢匪被打得满街乱跑今年2月20日凌晨,横沥镇的曾某在街上拦路抢劫。看到袁某手持一部手机走了过来,遂上前抢劫。不料,袁某不但丝毫没有惧怕,反而喊来不远处的两名同伴,欲教训下曾某。见势不妙,抢匪曾某撒腿就跑,袁某等三人紧追不舍。最终,曾某躲到了附近一户居民家中,心想袁某三人应该会罢手了。但袁某三人追出这么远的距离,哪肯轻易罢手。强行将曾某拖出,摁倒在地后,一顿拳打脚踢。发泄完心中的愤恨后,袁某三人离开。遍体鳞伤的曾某,心中也是充满无限委屈和愤怒。思考良久,次日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控诉袁某等三人下手太狠。袁某三人随后也到派出所自首,并赔偿了曾某七万元。打抢匪情有可原轻罚经过法医鉴定,曾某被打成了二级轻伤。东莞市第三市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袁某三人提起公诉。近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法庭认为,曾某抢手机是本案发生的重要原因。但袁某三人没有报警,而是殴打曾某发泄不满,致其轻伤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鉴于曾某过错在先,且已获得曾某谅解,可以对三名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袁某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袁某的两位朋友,免于刑事处罚。案件当庭宣判,袁某三人表示不上诉。
插件设计:zasq.ne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 Q群816270601 )

GMT+8, 2024-11-17 20:14 , Processed in 0.929632 second(s), 4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